村集体资金可以用于哪些方面?

2024-04-30 02:07

1. 村集体资金可以用于哪些方面?

法律分析:
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的范围包括: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资源性资产;用于经营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农业基础设施(包括小型水利工程)、集体投资兴办的企业及其所持有的其他经济组织的资产

法律依据: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农村集体集体“三资”管理,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结合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农村集体资金是指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货币资金,包括现金和银行存款;农村集体资产是指集体经济组织投资兴建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水利、交通、文化、教育等基础公益设施以及农业资产、材料物资、债券等其他资产;农村集体资源是指法律法规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地、园地、荒地、荒沟、水面、绿化地等自然资源。
第三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主体,有依法保护、经营、管理集体“三资”的权利和义务。农村集体“三资”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平调、损坏、私分、哄抢或非法查封、抵押、冻结、变卖和没收。

村集体资金可以用于哪些方面?

2. 村集体资金可以用于投资吗

法律分析:可以,但要经过法定程序决定使用。
1、村(居)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依法、合理组织收入,加强货币资金管理。
2、村(居)集体经济组织收入主要包括:发包及上交收入、经营收入、租赁收入、投资收益、土地征用补偿收入、集体资产变卖收入、一事一议资金、上级专项资金及补助收入、社会捐赠资金和其他收入。
3、严格执行票据管理制度。村(居)集体在收取各种款项时,必须使用区经管局监制的农村专用收款收据,收据由“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管理,村(居)会计根据需要领取。代管中心对领用人、领用时间、票据号码详细登记,对使用的收据存根收回备案审验。其中“一事一议”要附有村民代表会议记录复印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自治法》
第二十九 条村民委员会应当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决策机制和公开透明的工作原则,建立健全各种工作制度。
第三十条 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
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下列事项,接受村民的监督:
(一)本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及其实施情况;
(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方案;
(三)政府拨付和接受社会捐赠的救灾救助、补贴补助等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
(四)村民委员会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工作的情况;
(五)涉及本村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
前款规定事项中,一般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布一次;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财务收支情况应当每月公布一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随时公布。

3. 村集体资金可以用于投资吗

可以,但要经过法定程序决定使用。1、村(居)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依法、合理组织收入,加强货币资金管理。2、村(居)集体经济组织收入主要包括:发包及上交收入、经营收入、租赁收入、投资收益、土地征用补偿收入、集体资产变卖收入、一事一议资金、上级专项资金及补助收入、社会捐赠资金和其他收入。3、严格执行票据管理制度。村(居)集体在收取各种款项时,必须使用区经管局监制的农村专用收款收据,收据由“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管理,村(居)会计根据需要领取。代管中心对领用人、领用时间、票据号码详细登记,对使用的收据存根收回备案审验。其中“一事一议”要附有村民代表会议记录复印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自治法》第二十九条村民委员会应当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决策机制和公开透明的工作原则,建立健全各种工作制度。第三十条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下列事项,接受村民的监督:(一)本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及其实施情况;(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方案;(三)政府拨付和接受社会捐赠的救灾救助、补贴补助等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四)村民委员会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工作的情况;(五)涉及本村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前款规定事项中,一般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布一次;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财务收支情况应当每月公布一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随时公布。

村集体资金可以用于投资吗

4. 村集体资金可以用于投资吗?

法律分析:
可以,但要经过法定程序决定使用。
1、村(居)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依法、合理组织收入,加强货币资金管理。
2、村(居)集体经济组织收入主要包括:发包及上交收入、经营收入、租赁收入、投资收益、土地征用补偿收入、集体资产变卖收入、一事一议资金、上级专项资金及补助收入、社会捐赠资金和其他收入。
3、严格执行票据管理制度。村(居)集体在收取各种款项时,必须使用区经管局监制的农村专用收款收据,收据由“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管理,村(居)会计根据需要领取。代管中心对领用人、领用时间、票据号码详细登记,对使用的收据存根收回备案审验。其中“一事一议”要附有村民代表会议记录复印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自治法》
第二十九 条村民委员会应当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决策机制和公开透明的工作原则,建立健全各种工作制度。
第三十条 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
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下列事项,接受村民的监督:
(一)本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及其实施情况;
(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方案;
(三)政府拨付和接受社会捐赠的救灾救助、补贴补助等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
(四)村民委员会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工作的情况;
(五)涉及本村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
前款规定事项中,一般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布一次;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财务收支情况应当每月公布一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随时公布。

5. 村集体资金可以用于投资嘛

法律分析:可以,但要经过法定程序决定使用。
1、村(居)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依法、合理组织收入,加强货币资金管理。
2、村(居)集体经济组织收入主要包括:发包及上交收入、经营收入、租赁收入、投资收益、土地征用补偿收入、集体资产变卖收入、一事一议资金、上级专项资金及补助收入、社会捐赠资金和其他收入。
3、严格执行票据管理制度。村(居)集体在收取各种款项时,必须使用区经管局监制的农村专用收款收据,收据由“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管理,村(居)会计根据需要领取。代管中心对领用人、领用时间、票据号码详细登记,对使用的收据存根收回备案审验。其中“一事一议”要附有村民代表会议记录复印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自治法》
第二十九 条村民委员会应当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决策机制和公开透明的工作原则,建立健全各种工作制度。
第三十条 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
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下列事项,接受村民的监督:
(一)本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及其实施情况;
(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方案;
(三)政府拨付和接受社会捐赠的救灾救助、补贴补助等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
(四)村民委员会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工作的情况;
(五)涉及本村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
前款规定事项中,一般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布一次;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财务收支情况应当每月公布一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随时公布。

村集体资金可以用于投资嘛

6. 村集体资金可以用于投资吗

法律分析:可以,但要经过法定程序决定使用。1、村(居)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依法、合理组织收入,加强货币资金管理。2、村(居)集体经济组织收入主要包括:发包及上交收入、经营收入、租赁收入、投资收益、土地征用补偿收入、集体资产变卖收入、一事一议资金、上级专项资金及补助收入、社会捐赠资金和其他收入。3、严格执行票据管理制度。村(居)集体在收取各种款项时,必须使用区经管局监制的农村专用收款收据,收据由“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管理,村(居)会计根据需要领取。代管中心对领用人、领用时间、票据号码详细登记,对使用的收据存根收回备案审验。其中“一事一议”要附有村民代表会议记录复印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自治法》第二十九 条村民委员会应当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决策机制和公开透明的工作原则,建立健全各种工作制度。第三十条 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下列事项,接受村民的监督:(一)本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及其实施情况;(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方案;(三)政府拨付和接受社会捐赠的救灾救助、补贴补助等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四)村民委员会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工作的情况;(五)涉及本村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前款规定事项中,一般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布一次;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财务收支情况应当每月公布一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随时公布。

7. 镇把壮大村集体经济收益项目资金劳务补助发给贫困户属于财产性收入,还是转移

经营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补助收入、投资收益和其他收入。经营收入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各项生产、服务等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农产品销售收入、物资销售收入、租赁收入、服务收入、劳务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发包集体资产资源取得的承包农户和单位上交的承包金及村(组)办企业上交的利润。

补助收入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获得的财政等有关部门拨付的除有特定用途以外的补助资金,不包括村干部报酬、村级办公经费、土地征收补偿费、一事一议奖补资金等有特定用途的补助资金,以及集体经济发展扶持资金等资本性投入。投资收益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外投资取得的收益扣除投资损失后的数额,如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入股到经营主体取得的分红收入、债券利息收入、与其他单位联营所分得的利润等。其他收入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与经营管理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如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固定资产及库存物资盘盈收入和捐赠收入等。【摘要】
镇把壮大村集体经济收益项目资金劳务补助发给贫困户属于财产性收入,还是转移【提问】
经营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补助收入、投资收益和其他收入。经营收入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各项生产、服务等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农产品销售收入、物资销售收入、租赁收入、服务收入、劳务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发包集体资产资源取得的承包农户和单位上交的承包金及村(组)办企业上交的利润。

补助收入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获得的财政等有关部门拨付的除有特定用途以外的补助资金,不包括村干部报酬、村级办公经费、土地征收补偿费、一事一议奖补资金等有特定用途的补助资金,以及集体经济发展扶持资金等资本性投入。投资收益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外投资取得的收益扣除投资损失后的数额,如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入股到经营主体取得的分红收入、债券利息收入、与其他单位联营所分得的利润等。其他收入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与经营管理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如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固定资产及库存物资盘盈收入和捐赠收入等。【回答】
体经济收益项目资金劳务补助发给贫困户,并不是转移哦【回答】

镇把壮大村集体经济收益项目资金劳务补助发给贫困户属于财产性收入,还是转移